关于污泥处理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污泥处理项目的询价公告
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需对污水处理站压缩后的污泥处理业务进行询价,现向各相关企业发出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与报价。
一、危险废物(在线废液处理)
(一)名称:污泥处理
(二)工作内容: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污泥约700-800kg,需进行处理。
(三)服务位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四)负责部门及勘测联系人:后勤保障科、李工0471-*******.
(五)合同履行期限:处理完毕后,合同服务结束。
六、资格要求
(一)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报价企业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及处理资质、运输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企业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六)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的规定,报价企业必须是就近企业,距离呼和浩特市不超500公里。
七、提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价文件受理科室: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行政三楼后勤保障科(3025室)
(三)报价资料相关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开户基本信息、资质证明等文件。
2.项目实地勘测后报价明细(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密封且加盖公章报送。
八、资料开启时间及公告期限
(一)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二)公告期限
自2024年11月26日9:00至2024年11月28日17:30止。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可按以下方式接洽
(一)采购人管理部门
名 称: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后勤保障科
地 址:玉泉区包头大街33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471-*******
(二)项目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0471-*******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标签: 污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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