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遴选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
2024年11月至2026年12月
三、项目服务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市场条件,规范我单位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我单位拟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取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负责我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代理工作。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采购及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代理项目分配方式
(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文件精神,通过公开遴选程序,确定第一阶段三家入围采购代理机构并签订框架协议。
(二)确定第二阶段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具体采购项目开始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具体项目抽签活动,采购人在局党组班子的监督下随机抽取相应项目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相应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后签订采购代理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入围供应商可承接委托代理的项目数量、金额及任务分配比例。(或采购人根据入围采购代理机构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顺序在服务期内轮流承接采购人相应采购项目的委托采购代理工作,并根据相应项目签订采购代理协议。)
五、采购代理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委托项目采购招标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将在采购代理协议中进一步明确。
包括但不限于:
(一)前期策划服务
1.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计划,采购需求计划应明确采购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标段划分、时间节点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等;
2.为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采购合同文本供参考,提出注意事项;
3.协助采购人开展采购项目的市场概况、市场现状,相关参数的前期调研工作;
4.协助采购人拟定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项目实施阶段
1.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征集等信息,组织资格预审等工作;
2.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流程、时间节点;协助组织重大项目的采购方案、技术方案的专家论证、评审会;
3.确定采购项目评价标准、评标方法、评分细则;
4.组织供应商报名及发放采购文件;
5.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答疑会及发放补充文件;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评标/评审专家小组抽取工作;
7.组织采购项目的开标,并组织开展评标工作;
8.提请采购人确认结果、公示,及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9.妥善处理相关的供应商质疑;
10.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
11.协助采购人按招标成果签订采购合同;
12.提交采购活动记录的资料,资料应按按采购人要求装订成册,移交采购人归档入库;
13.按采购人委托参加项目验收。
六、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内。
七、项目服务方资格要求
(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响应人/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供应商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售后维护服务好。
(三)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分别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
(四)其他要求: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参加;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成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加。
八、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收费标准:实际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基准收费费率×(成交折扣率),基准收费费率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为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即:
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 货物采购 收费费率 | 服务采购 收费费率 | 工程采购 收费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 | 0.25% | 0.1% | 0.2% |
(二)报价方式:响应采购代理机构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方式:支付方式按采购人与成交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代理协议要求执行。
九、报价要求
响应采购代理机构报价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折扣率,(取值范围:0.1-15%)为价格评分项。不得超出报价区间,超出报价当无效申请处理。
十、响应需提交资料
(一)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所需证明材料;
(二)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三)评标/评审场所环境;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折扣率报价表。
本次响应需将响应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十一、响应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号楼416室局办公室(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采购代理机构,成交结果将在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750-*******。
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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