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 | 全费用单价 |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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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 |
考核得分: 考核时间: | 考核得分: 考核时间: | 考核得分: 考核时间: | 考核得分: 考核时间: | 分值 | 扣分 |
考核项目 | 前期工作(1) | A-1 | 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签订合同等前期工作 | -1 | |
考核项目 | 响应时间(10) | B-1 | 公司主管部门通知进场,未及时进场 | -5 | |
考核项目 | 响应时间(10) | B-2 | 超过主管部门要求供货时长的 | -5 | |
考核项目 | 产品质量抽查(15) | C-1 | 到场材料质量不合格、规格不达标 | -5 | |
考核项目 | 产品质量抽查(15) | C-2 | 到场材料退场两次以上 | -10 | |
考核项目 | 文明环保和安全(16) | D-1 | 现场从事作业人员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2 | |
考核项目 | 文明环保和安全(16) | D-2 | 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的其他行为 | -2 | |
考核项目 | 文明环保和安全(16) | D-3 | 作业人员进场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 -2 | |
考核项目 | 文明环保和安全(16) | D-4 |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凌乱,垃圾不及时外运 | -2 | |
考核项目 | 文明环保和安全(16) | D-5 | 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 | -3 | |
考核项目 | 文明环保和安全(16) | D-6 | 标志标牌未按规范设置,现场作业人员未配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 -5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1 | 不按时或不参加应到会议且无请假手续的 | -2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2 | 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自行组织材料进场的 | -3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3 | 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对材料进行更换的 | -5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4 | 对公司主管部门要求的因材料不达标需更换的,不主动配合或态度较差 | -4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5 | 因材料供应商原因,导致接到相关部门有理投诉的 | -5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6 | 因材料供应商原因,导致相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罚的 | -10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7 | 因材料退场导致劳务施工成本增加 | -5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8 | 因材料退场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 -5 | |
考核项目 | 服务配合(42) | E-9 | 未配合工程所需的各种检查、常规测量、检验及相关资料整理工作,未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 | -3 | |
考核项目 | 整改考核(10) | F-1 | 收到《品质异常反馈单》、《整改通知单》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的 | -2 | |
考核项目 | 整改考核(10) | F-2 | 收到《品质异常反馈单》、《整改通知单》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的 | -3 | |
考核项目 | 整改考核(10) | F-3 | 上报整改完毕后,考核小组或工程第三方单位复查时仍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达到整改效果的 | -5 | |
考核项目 | 资料审核(6) | G-1 | 未在公司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工程资料 | -1 | |
考核项目 | 资料审核(6) | G-2 | 报送材料量,经项目负责人对材料量审核,发现核减率超过10% | -5 | |
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
招 标 代 理: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
采 购 方 式:询价
二0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按规定以询价方式采购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
1.采购人: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
3.采购项目内容:苗木采购供货。
4.招标控制总价:
******.44元,最终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总价及招标控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招标控制单价文件在系统中自行下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采购文件等请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下载,补充通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请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采购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7.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
8.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
9.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www.rudong.net/web/index。
(3)特别注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注: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
10.采购单位名称: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159*****626代理单位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海霞 联系电话:
137*****634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内容
1. 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供应商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中标单位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
2.投标报价范围: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及采购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五)中的内容,苗木规格按照清单要求提供,现场实地勘察及现场答疑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询价文件的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3.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及时间、地点要求:
质量要求:苗木生长健壮、无病害优质苗木、符合招标文件规格,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如涉及到安全或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招标控制总价:
******.44元,最终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总价及招标控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招标控制单价文件在系统中自行下载。
5.报价要求:报价包括苗木费、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6.付款:
所涉绿化工程初验验收合格后付付款基数的70%,余款在所涉绿化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
付款基数为合同价。
7、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及采购文件等相关要求供货。
(2)中标单位所用所有材料进场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进场。采购单位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
(3)中标单位必须按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材料质量及技术要求等标准供货。
(4)中标单位在供货进场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采购人的规定,督促现场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防护等),确保施工作业的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负。
(5)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如因中标单位的原因,导致扰民投诉及相关部门罚款的,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费用自理。
第三章 投标须知
一 、说明
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采购人”为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询价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中标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3.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或自然人。
4.供应商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 开标程序:
(1)公布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解密其投标文件;
(3)采购人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
(4)开标结束。
6.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
7.询价小组的组建:询价小组构成:3人。
8.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三、询价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
2.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2)供应商或有关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供应商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询价小组宣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合格供应商对投标项目作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5.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供应商中确定中标单位。若最低报价出现相同时,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供应商投标无效:
(1)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
(5)供应商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
(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或高于招标控制单价的;
(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9)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10)投标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
(1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要求报价的;
(12)投标文件改变工程量清单的规格、数量,数量乘以单价报价与合价不一致的,各分项合价之和与总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清单中的总价合计金额与投标函中报价不一致的;
(13)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4)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1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
(16)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询价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
(1)经询价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所有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单位招标控制价(单价)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询价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投标文件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3.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且为最终投标价。
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有选择性、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
5.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料、工、税、费等全部费用。
6.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
六.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缴纳,缴纳时请备注“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
账号: 32001647336059222666
开户行:如东建行营业部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账的时间风险,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办理相关事项并再次确认是否已成功缴纳,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时需提供入账凭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收据至鑫源绿化综合部办理退款手续。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标书递交信息系统:“如东县限额交易网-项目投标方”(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投标经办人员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
5. 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中标公告期内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工程结算方式
1.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用等的所有费用全费用单价,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合同清单中数量为本合同的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确认合格的苗木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
八.付款条件
1.苗木到场后,必须经过采购人和劳务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接收;
2.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已支付到采购人账户;
3.已到付款节点且满足采购人财务支付审批要求。
九.其它说明
1.无论本次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3%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初验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3.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和保险,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中标单位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4.供应商如对本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需求有解释权。
5.供应商或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中标单位放弃中标资格的;④中标单位不按规定签定合同的;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6.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7.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
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
2.各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的“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将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的“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
3.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采购文件后附的表格各供应商必须使用,不得更改,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资审文件部分须按照顺序进行编制。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
A、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三);
*5.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复印件;
*6.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B、经济标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四 );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五 )。
注:
系统内须按上述规定上传PDF扫描件(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的,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如遇系统问题请联系电话:18036200288。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单位或中标资格。
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公示期内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五章 附 件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四:投标函;
附件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书声明:
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
授权委托人情况:
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传真: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函
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公共河河坡配套绿化工程-苗木采购
二、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该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采购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报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投 标 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详见固化清单,在系统中下载
苗木采购合同
采购方(买方):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或“买方”)
供货方(卖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或“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苗木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卖出、甲方同意从乙方采购本合同附件一《采购苗木清单》所列的苗木,苗木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采购苗木清单》。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用等的所有费用的全费用单价。合同清单中数量为本合同的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确认合格的苗木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除合同价款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1)付款周期:
所涉绿化工程初验验收合格后付付款基数的70%,余款在所涉绿化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
(2)付款条件:
1.苗木到场后,必须经过甲方和劳务单位签字确认接收;
2.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已支付到甲方账户;
3.已到付款节点且满足甲方财务支付审批要求,详见本条款第四项、第五项。
若上述付款条件无法同时满足时,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3)付款基数
付款基数为合同价。
(4)提交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苗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苗木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审批相关表单、总包工程交工(竣工)验收证明、苗木到场确认单、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第一次付款需提供验收证明原件、合同原件各一份),具体以集团财务支付审批要求执行;
(5)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内容:
苗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苗木增值税普通发票、支付审批相关表单、合同、总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有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考核打分表等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具体以集团财务支付审批要求执行;
提交结算申请单的份数:原件1份,签字盖章完整的复印件1份。
乙方凭本合同、三方签字确认单、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向甲方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最终结算价格以锦恒集团招审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核定单为准。
3、如变更等原因造成采购苗木品种及数量变化,全费用综合单价必须调整时按如下办法执行:
(1)已标价合同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苗木价格的,则执行(或参照)原有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苗木数量发生变化,且数量偏差超过 15%,此时,超过部分的单价调整应按照发包价编制依据,并按投标报价与甲方预算价的下浮比率进行同比例下浮;
(2)已标价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苗木价格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苗木的单价,该项目单价的调整按照甲方预算价的编制依据,并按投标报价与甲方预算价的下浮比率进行同比例下浮;
(3)已标价合同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苗木价格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调整变更苗木的单价,该项目单价的调整按照甲方预算价的编制依据,并按投标报价与甲方预算价的下浮比率进行同比例下浮(认质认价的除外)。
第三条 苗木的交付
1、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地点。
2、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苗木的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本合同所有苗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及劳务单位共同检验。苗木外观完好无损且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三方清点苗木后,三方代表需在“苗木确认单”上签字。如苗木损坏、短缺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3、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接收到甲方通知后,依照通知向甲方交付全部合格苗木。
4、所有权及风险承担
苗木完成交货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即取得苗木所有权,并承担相应风险。苗木交货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担保条款: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工程初验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
6、考核标准:
按《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合作材料供应商管理诚信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第四条 运输、包装
1、乙方负责苗木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的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并承担苗木运输费用及生产作业、运输等发生的一切风险。
2、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苗木应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和保护,该种包装应适于运输、装卸,以确保苗木安全运抵交货地点并向甲方交付。
第五条 苗木质量、技术要求
乙方需按本合同附件一《采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苗木的检疫证明。
若乙方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质量、操作技术及组织管理要求,甲方将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增加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机械费等费用乙方承担,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苗木质量要求具体如下: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4)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采购苗木清单》的要求;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沟边苗木或有其它阻碍物,土球带不完整或主根需斩断的苗木应避免挖取;
(4)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5、时间限制:所以品种的苗木栽起挖后的 36 小时内必须送达约定目的地。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的履行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十五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认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无法准时交货,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合同价*1%】作为延迟交货违约金。如延迟交货三十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及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上载明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向甲方提供苗木。如乙方提供的苗木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则需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数量、规格及原产地方面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日历日内自负一切费用及风险补足数量不足的部分或/并更换规格、原产地不符的部分;
(2)在乙方对质量不符的苗木予以补足更换完毕并达到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之前,视为乙方迟延交货,乙方还应承担本条第1款规定的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3)如乙方所提供的苗木经更换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直接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有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甲方依法主张权利的,甲方主张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公告费、执行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引发其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导致甲方受牵连被诉讼的,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结余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不够扣除的,乙方应当在损失发生后的30日内支付给甲方。
5、如果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依法和依约定视为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无法按时履行义务时,不视为违约,待不可抗力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协议中未履行部分,但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争议处理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所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进行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持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号: 税号: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采购苗木清单
(1)清单报价表中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苗木的本身价格、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规费、税金、风险费以及完成相应工作内容的措施项目费用的全费用单价,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清单中数量为本合同的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确认合格的苗木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
(3)采购苗木清单每一页均须乙方盖章。
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合作材料供应商管理
诚信考核办法(试行)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期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以及材料管理水平,规范合作材料供应商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企业形象,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材料供应商,主要是指合作材料供应商。
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严禁材料供应商提供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
管理职责及要求
具体部门管理职责:
市场部负责:
根据公司工程情况组织实施选用材料供应商的招投标活动;
根据公司组织的招投标结果,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对违规操作、屡教不改的材料供应商,视情节严重,予以解除合同、列入公司失信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公司工程招投标等惩罚。
运营部负责:
根据诚信考核结果,对考核分数进行公示。
工程部及养护部负责:
组织对材料供应商的管理诚信考核,对考核情况进行分数汇总;
根据考核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汇总相关单位整改资料;
对管理诚信考核等级严重不达标的材料供应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及合同规定进行通报、处罚。
考核流程
诚信考核领导小组:
成立材料供应商管理诚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总经理,成员有副总经理及运营部、市场部、工程部、养护部负责人。
考核组织:
由公司工程部及养护部组织,诚信考核领导小组参与,组织相关考核组成员,按附件中的相关附表,对材料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打分,并对发现的问题由工程部及养护部汇总向相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整改,整改后由相关单位将整改资料报送工程部或养护部。工程部或养护部根据整改情况,组织诚信考核领导小组对相关工程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未整改到位的,进行通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部予以解除合同、列入公司失信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公司工程投标等惩罚。
考核分数、信用等级及公示:
诚信考核领导小组对材料供应商的考核,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不少于2次并形成考核分数,从工程交工到养护期满每年4—11月不少于2次并形成考核分数,具体实施根据不同类别的被考核单位分别确定考核次数。考核以单个工程为单位,按单个工程考核分数划定该工程材料供应商考核等级。
根据考核分数划分四个信用等级,具体为:扣除分数N≤10分为A级;扣除分数10<N≤20分为B级;扣除分数20<N≤30分为C级;扣除分数N>30分为D级。
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工形成考核分数后取平均值划分信用等级,从工程交工到养护期满按每次考核分数划分信用等级。
根据不同类别的履约考核分数,对不同类别的被考核单位分别确定等级。
考核分数经工程部及养护部汇总、诚信考核领导小组签字确认后,由运营部根据考核分数划分信用等级并在集团官网公示。
有下列合作行为应予如实记录,信誉分予以加分或减分:
在应急抢险、特殊任务中表现十分突出被认定的,加10分;
被实践证明执行力强、配合度高,有破解施工难题、提前完工等突出表现的,视情加5-10分;
有被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加5分;
等级结果及使用
公司确定材料供应商时,进行如下选择:
评定为A级,自动进入公司诚信名单,作为招标优先邀请对象;
评定为B级,按正常程序作为招标邀请对象;
评定为C级,半年内拒绝参与公司工程招投标活动;
评定为D级,直接列入公司失信名单,两年内取消参与公司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通报批评、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供应商予以直接评定为D级:
材料质量不合格、规格不达标且被责令退场三次以上的;
因材料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
因材料供应商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的;
被行业管理部门检查通报问题严重的;
因未及时供货造成工程不能按时交付的;
不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管理,情节严重的。
信用等级处罚:
B级罚款按合同价*5‰元扣除;C级在合同价*5‰元的基础上+(扣除分数-20)×200元;D级在合同价*1%元的基础上+(扣除分数-30)×500元。
罚款扣除方式:
信用等级结果公布后,相应罚款在材料供应商最近一次工程款付款申请时予以扣除,实际付款金额=材料供应商申请付款金额-该单位工程累计考核扣款。
信用等级结果对未来合作关系的影响:
将作为公司工程招投标的重要参考因素。
附则
本办法由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合同期间内公司有权对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本办法如与相关法律法规、合同、集团相关制度有冲突之处,按要求高的标准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合作单位诚信考核评分表(材料供应商)
二〇二四年 月 日
附件1: 如东县鑫源城投绿化有限公司合作单位诚信考核评分表(材料供应商)
被考核单位: 工程名称:
考核领导小组(签字):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