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6-ZB238 |
开标时间:2016-12-0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6-ZB2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沈海复线高速公路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发展改革委员会(闽交建[2013]165号)、福建闽电电力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闽电咨可[2016]458号)批复,建设单位为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仅对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承包模式:以设计为牵头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EPC)。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福安境内; 2.3.工程建设内容: 2.3.1本次改造在中宁1、2路#112-#113档新建1基铁塔,更换#112-#113档导地线及OPGW。 2.3.2更换田德I路#1-#2档三相导线及金具。 2.3.3更换川宁I路#195-#199耐张段三相导线及金具。 2.3.4宁华5916线#4、#5的单联串更换为双联串。宁华5916线1#-#2,#3-#7段地线及相应金具更换。 2.3.5高速公路对铁塔接地有影响的塔位接地装置进行改造,共计13基。 2.3.6涉及到相关改造线路的铁塔验算加强,共计14基。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宁德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任务),其中: 2.4.1.设计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服务。 2.4.2.采购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 2.4.3.施工范围和内容:场地清理(不含征地青赔费用)、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内容、施工安装、调试、工程监检、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达到送电投产的所有工作。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质量要求: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与标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2.5.2工程物资采购(指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质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工程的有关规范和标准,进入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2.5.3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规范与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4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二年,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对由于工程施工缺陷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应无条件进行修复。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中标人应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送电投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电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担任本招标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且为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的在岗员工;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机电、电气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完成过至少1项500kV线路工程勘察设计。 3.4.2类似工程业绩起算时间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书中的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为本标包的咨询人(可研编制单位)或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为可研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6.4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工程只能有一家递交投标文件。 3.7.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11月11 日至2016年11月15 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在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要求: 6.3.1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12月7日16:00时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应注明标识“宁德沈海复线福安至蕉城漳湾段A12标段500kV线路工程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可简写为“500kV宁德变线路迁改工程”); 6.3.2银行保函形式:要求银行保函由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开具的投标保函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一并递交。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 136*****140******* 联系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12 月8 日10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1层)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本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本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项目总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7.4条款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沈海复线双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桥新区华庭西路北侧宁德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五楼 邮 编:352100 联 系 人:赖先生、袁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五楼 联系人: 方先生、陈先生 电话: ****-******** 传真:****-******** 监管机构:宁德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宁德市交通局大院内 电话:****-******* 邮编:352100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2004 年第 11 号令)的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 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 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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