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民政局关于标准地名的公告
北仑区民政局关于标准地名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标准地名“咏翠府”正式予以公告。
标准名称 | 汉语拼音 | 坐落位置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咏翠府 | Yǒngcuì Fǔ | 位于新碶街道,东至凤洋一路,南至泰山路北侧防护绿地,西至松花江路,北至大港六路。 | 北仑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2024年11月 20日 |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标准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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