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RFHD-2024-0010
项目名称: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85,971.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 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 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1,585,971.9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构朳镇纸坊社区永宏化工产业园区跨河桥新建工程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需提供在本单位近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无失信查询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6、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以来至少1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10、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自述材料或者承诺);
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212号
联系方式:0915-*******
名称:陕西永盛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156*****956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156*****956
陕西瑞丰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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