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万宁东澳蓝田-新群海水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海管道工程常规材料检测单位的遴选公告

关于公开选取万宁东澳蓝田-新群海水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海管道工程常规材料检测单位的遴选公告

现就万宁东澳蓝田-新群海水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海管道工程常规材料检测单位进行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实施机构单位: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万宁东澳蓝田-新群海水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海管道工程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控制价29.53万元。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万宁东澳蓝田-新群海水养殖聚集区养殖尾水排海管道工程收集尾水主要来源于东澳镇蓝田-新群陆域海水养殖集聚区内的8家企业(个体、集体),集聚区内总排水量约为28.2万m3/d,排水流量约为3905L/s。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陆地收集管管径1000-1650mm,管长1583m;常规排海管(主要指放流管、扩散水平管),管径800-1800mm,管长1335m;调压井一座,内径15m,井内底深约 31m。

五、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登记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2024年一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意一个季度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的有效证明材料,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重大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格式内容自拟,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本次评选不接受联合体。

(二)其它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及检测方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5.需提供报价函。

六、装订要求

有意参选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1套,提交的资料需按以上顺序序号标明并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并盖参选单位公章,到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阳光小区市城投公司二楼212室),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七、遴选评审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择优选取法”评审,根据业绩、信誉、报价、方案等综合比较,从多家报名参选单位中择优确定本项目的工程常规材料检测单位。

八、提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5下午17:00前,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提交地点: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北路阳光小区市城投公司二楼212室

联系人:陈德锦

联系电话:0898-********

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常规材料检测 管道工程 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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