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永丰农贸市场摊位使用权一信息公告
余姚市永丰农贸市场摊位使用权一信息公告
余姚市永丰农贸市场摊位使用权出租信息公告(一)
余姚市永丰农贸市场摊位租赁期限将于2024年12月14日到期,经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三委会”会议决定和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合作社定于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8时30分在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村委会大楼三楼会议室对余姚市永丰农贸市场摊位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一)标的1:水果摊位编号1+10、67+68号共2个,租金底价为*****元/年/个,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个,摊位保证金为1000元/个;
(二)标的2:海水产摊位编号81-86号共5个,租金底价为*****-*****元/年/个,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个,摊位保证金为1000元/个;
(三)标的3:淡水产摊位编号108-112号共5个,租金底价为*****-*****元/年/个,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个,摊位保证金为1000元/个;
(四)标的4:副食摊位编号F1号共1个,租金底价为*****元/年/个,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个,摊位保证金为1000元/个;
(五)标的5:副食摊位编号F2号共1个,租金底价为*****元/年/个,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个,摊位保证金为1000元/个;
(六)标的6:副食摊位编号F3号共1个,租金底价为*****元/年/个,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个,摊位保证金为1000元/个。
注:标的物有权证,出租年限均为1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
二、标的物咨询、看样: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合作社联系看样。
三、竞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竞价人必须按照国家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违法行业。
四、竞价人的提交资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3.竞价人委派办理报名手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4.竞价保证金缴款单;5.竞价人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公章的复印件。
(二)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价手续:
第一步、竞价人须在2024年11月29日下午4时前将竞价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按时、足额汇入下列指定账户或现金交至永丰农贸市场办公室(以实际到账为准)。注:同一竞价人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支付多笔竞价保证金。
户 名: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塑料城支行
账 号:2010 0004 8057 443
用 途:竞价人名称+保证金
第二步、竞价人须于2024年11月26日-11月29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携带报名资料到永丰农贸市场办公室办理竞价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登记不得参加本次竞价。
六、竞价规则:设有保留价的一次性书面竞价方式,价高者得,保留价等于交易底价。当遇最高报价相同时,就最高报价者再重新报价,但再次报价不能低于上次报价,直至选出最高报价者为止。
书面报价单由竞价人在竞价现场当场领取、填写、递交,报价单一经递交,不得撤回、修改。书面报价须符合报价规则且等于或高于租金底价,低于租金底价的,则视为无效报价,不再具有竞价资格。
七、本次竞价公告发布方式: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
2.本合作社公告栏。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先生 俞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工业园区1号永丰村村委会
余姚市凤山街道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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