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塑美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项目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重庆塑美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项目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重庆塑美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项目
选聘主体重庆塑美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投资审批项目
债务人情况重庆塑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美公司)于2001年5月31日登记设立,登记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地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 B 区半山冬瓜山。现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吴雪松,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幕墙、钢结构、栏杆;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制造、销售:建材(不含化危品)、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汽车配件和摩托车配件(均不含发动机制造)、办公用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和卫星地面接收装置);金属门窗设计;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塑美公司主要资产为:少量办公设备(包括数台电脑主机、显示器、鼠标、键盘、老式打印机等)、对两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外应收款等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案号(2023)渝05破137号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破产业务服务
服务内容评估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即2023年5月19日(在正式报告出具前,管理人可根据破产案件实际情况对基准日进行调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清点被评估单位的财产并列清单,完成对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的调查、评估工作,对全部资产权属情况、现状等进行调查核实。 (二)提供债务人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清算价值,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对涉及优先权的标的物需独立出具评估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建设价款优先权的在建工程(房地分离评估),消费型购房人所涉及的房屋、车位,融资租赁物,被质押的股权等。 (三)本次评估范围为塑美公司的全部资产,除管理人或塑美公司提供的资产外,评估机构应尽可能调查公司存在的其它资产。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既包括破产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也包括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四)协助管理人及本案其它社会中介机构测算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等程序的模拟清偿率,协助管理人及其它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就评估工作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答相关问题; (六)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的评估报告。 (七)协助管理人起草和完善相关债权人会议报告文件,负责提供文件所需数据并进行说明解释。 (八)根据破产工作的需要,提供评估机构的其他专业服务。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一)参选机构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本次选聘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二)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的评估项目均具备相应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评估报告或结论无效,管理人不支付评估费用。评估机构若给委托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参选机构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评估资质; (四)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回避情形。
其他要求说明其他要求详见《选聘办法》。
服务时限说明需在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评估报告。提交形式为5份以上书面报告和1份电子文档及表格。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评估事项,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一)报价应为一口价、固定价、包干价,以参选机构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报价为准,并承诺本次评估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人工费、税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二)费用的支付方式应不优于:在清算程序中,全部破产财产变现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费用。评估服务费用作为破产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偿。 (三)报价不应违反有关部门对评估收费的限制性标准。 (四)不符合以上价格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选取方式择优直接选取
需回避机构
回避原因
选聘时间2024-12-02 17: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191*****159
采购需求书下载塑美-评估机构选聘办法.pdf


2024-11-25


详情请见原网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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