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2024-JJDFBG-F1003 招标项目名称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4-JJDFBG-F1003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25 公示结束时间 2024-11-28 发布时间 2024-11-25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JJDFBG-F1003

招标人

某单位

招标控制价

******.40元

招标代理机构

赤峰宝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开标地点及标室

旺采网内蒙古交易平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北京神州立达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投标报价(万元)

28

工期(供货期)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2个月基础上,额外增加12个月质保期,共计24个月(2年)质保期。

质量

合格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山东翼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投标报价(万元)

29.2

工期(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质量

合格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北京立信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 书

投标报价(万元)

29.5

工期(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质量

合格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

招标人

某单位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联系人

魏先生

受理电话

191*****598

行政监督单位

某单位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联系人

何先生

受理电话

156*****250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无相关公告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相关公告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设备编目标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JJDFBG-F1003

招标人

某单位

招标控制价

******.40元

招标代理机构

赤峰宝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开标地点及标室

旺采网内蒙古交易平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北京神州立达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投标报价(万元)

28

工期(供货期)

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2个月基础上,额外增加12个月质保期,共计24个月(2年)质保期。

质量

合格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山东翼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投标报价(万元)

29.2

工期(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质量

合格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名称

北京立信桥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 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 书

投标报价(万元)

29.5

工期(供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质量

合格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异议与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投诉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

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8日

招标人

某单位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联系人

魏先生

受理电话

191*****598

行政监督单位

某单位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联系人

何先生

受理电话

156*****2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系统 编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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