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晋商”)拥有对山西景峰实业有限公司和山西景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及相关从权利等,我公司拟进行公开处置招商,现予以公告。
一、拟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代垫费用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1 | 山西景峰实业有限公司 | 6,473.33 | 2,546.02 | 9,019.35 | 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乐东县九所镇龙栖湾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榆社县正拙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山西省榆社县河峪乡的六宗土地使用权抵押 | 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闫利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山西省太原市 |
2 | 山西景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517.34 | 5,507.24 | 20,024.58 | 山西景峰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太原市解放南路2号的景峰大厦24户房产抵押、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海南龙栖湾波波利二期A区190套房产抵押(已被债务人私售) | 山西景峰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龙栖湾发展置业有限公司、闫桂英、闫利明、榆社县云竹湖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山西省太原市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351-*******、0351-*******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2号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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