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41-F1005
三、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其中第1包选取2家小型车辆定点修理厂,为某单位提供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第2包选取1家大型车辆定点修理厂,为某单位提供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 50万元,其中:第一包30万元,第二包20万元 ;
3.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如采购单位需要续约,经采购单位批准后可以继续签订合同,合作总时长最多不超过两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第一包: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具备小型车维修许可)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第二包: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具备大型车维修许可)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维修场地、附近道路交通应符合维修大型车要求。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写字楼A座1209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项目特定资格: 第一包: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具备小型车维修许可)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第二包: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在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汽车维修(具备大型车维修许可)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维修场地、附近道路交通应符合维修大型车要求。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henglezbtj09@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一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信诚大厦支行,银行帐号:022*****040******。合格材料到达邮箱为准 。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三楼(滨海新区营口道468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 26日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综合服务中心三楼(滨海新区营口道468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婕、吕颖、郑彤
办公电话:022-********
移动电话:152*****085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写字楼A座1209室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孙女士
办公电话:02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包先生
办公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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