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

2.项目编号:2024Z02BBFW2846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部、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鼎湖供水分公司、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封开供水分公司、四会市肇水水务有限公司、四会市肇水水务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肇庆市肇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端州区市政工程分公司、肇庆市肇海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德庆肇水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十家单位的2025年度财产保险与公众责任险采购,以及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家单位的2025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

5.本次招标将确定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财产保险与公众责任险的统一承保单位,共1家。

6.交易方式:本项目由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水发展)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肇水发展及其下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保单,采购和结算则由肇水发展或其下属单位按保单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7.项目相关要求:

(1)项目基本要求:

本项目期限为1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91万元/年(含税),财产保险费率:不高于0.72‰;公众责任险费率:不高于22‰。超出限制最高费率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业主单位提供的价格和质量评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财产保险项目要求:

① 各单位资产值:合计111,316,889.27元,包含房屋、水泵、输电设备、电动机、机械设备、起重设备、进口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电子设备等;

财产归属

保险金额(元)

发展本部

31,592,900.20

鼎湖供水

5,340,137.93

广宁供水

8,877,922.88

封开供水

8,577,310.89

四会肇水

********.95

四会永安

********.64

市政工程

*******.60

端州市政

******.55

肇海水质

*******.89

德庆环保

*****.74

合计:

111,316,889.27

★② 财产保险特约条款:

扩展地震责任,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主险保险金额的80%;

③ 财产保险免赔限额:

财产综合险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不高于15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扩展地震险责任:扩展地震责任每次事故免赔额不高于40万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

④ 财产保险费率:不高于0.72‰。

(3)公众责任险项目要求:

公司名称

保额(元)

公共承保区域

详细地址

发展本部市政工程端州市政肇海水质

2,500,000.00

3办公区域

1.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肇水大楼

2.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综合楼

3.肇庆市端州区三榕工业开发区玑西路东侧肇水市政工程公司

4营业厅

1. 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肇水大楼首层客服中心

2. 肇庆市端州七路南区4号太和路口睦岗点

3. 黄岗镇岗头路口东一巷4号黄岗点

4.文明路文明花苑文轩居九幢首层2卡文明点

2供水厂

1.肇庆市端州区G321国道睦岗镇三榕水厂

2.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狮山水厂

鼎湖公司

1,000,000.00

1办公区域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50区水务大楼

1营业厅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50区水务收费大楼首层

1供水厂

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九坑河水库侧九龙湖水厂

广宁公司

1,000,000.00

1办公区域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小迳村委会县消防队侧(林忠平宅)

1供水厂

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本策村东乡芋坑东乡水厂

封开公司

1,000,000.00

1办公区域及供水厂

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二路150号封开供水分公司河南水厂

四会水务

1,000,000.00

1办公区域

四会市广清路与兴龙街交叉路口四会肇水大楼

1办公区域及营业厅

四会市拱桥直街20号

2供水厂及仓库

1.四会市城中区白沙村白沙水厂及厂侧仓库

2.四会市城中街道办事处仓岗水厂及厂侧仓库

四会永安

1,000,000.00

1营业厅

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定福街莲花中学对面

1供水厂

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桂溪村苍岗永安水厂

污水公司

1,000,000.00

5污水处理厂

1. 肇庆市端州区前进南路与堤路交汇处西侧第一污水处理厂

2.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工业城竹根街第二污水处理厂

3. 肇庆市城西白沙路与端州路交汇处西侧第三污水处理厂

4. 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港南街3号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5. 肇庆高新区古塘北路与科技大街交汇处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德庆环保

1,000,000.00

9污水处理厂

1. 新圩镇污水处理厂

2. 播植镇污水处理厂

3. 凤村镇污水处理厂

4. 高良镇污水处理厂

5. 回龙镇污水处理厂

6. 马圩镇污水处理厂

7. 武垄镇污水处理厂

8. 永丰镇污水处理厂

9. 官圩镇污水处理厂

① 公众责任险赔偿限额:

单位

累计赔偿限额(元)

要求

发展本部 市政工程 端州市政 肇海水质

2,500,000.00

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

2.每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3.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4.每次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5.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不低于3万元。

鼎湖供水

1,000,000.00

1.七家单位的赔偿限额应保持一致;

2.各单位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3.各单位每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不低于25万元;

4.各单位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万元;

5.各单位每次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6.各单位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不低于3万元。

广宁供水

1,000,000.00

封开供水

1,000,000.00

四会肇水

1,000,000.00

四会永安

1,000,000.00

污水公司

1,000,000.00

德庆环保

1,000,000.00

★② 公众责任险特约条款:

因发展本部、鼎湖供水、广宁供水、封开供水、四会肇水、四会永安六家单位所属全部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包含阀门、排气阀、阀门井、流量计、水表、流量计箱(非)、水表箱(井)、消防栓、加压泵(站)、调节构筑物(水池、水塔)、二次供水设备、压力监测设施、水质检测设施等)爆裂、破损、遗失、被盗等因素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责任;

③ 公众责任险免赔额:

a. 财产损失:各单位每次事故免赔额不高于3000元或10%,两者以高为准;

b. 人身伤亡:各单位每次事故免赔额为0元,按100%赔付。

④ 公众责任险费率:不高于22‰。

(3)费率及服务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承诺所作服务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所报最终费率必须在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范围内且不能与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抵触,否则由投标人完全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

② 投标人应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并协助被保险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过程中如遇我方资料需补充的情况,投标人应在接收招标人首次报送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并在招标人完成提交所有资料后,每周反馈理赔进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必须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在肇庆市具有相应的财产综合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4.在端州、鼎湖(含新区)、四会(含高新区)、广宁、封开、德庆每个区域至少有一个自营服务网点。

5.投标人未被列入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邱先生,136*****242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发展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58*****4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责任保险 财产保险 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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