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电脑等招标公告
台式电脑等招标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第四中学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05-ZB116。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第四中学电教平台建设及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1901。
4.招标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供应商可以对两个子项目分别投标,也可兼投兼中。兼投者必须就每个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1:建设39间多媒体电教平台课室;
子项目2:采购105台台式电脑。
5.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第四中学,并负责按学校指定地点摆放或安装(含搬上楼)。
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7.对投标人商务要求(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全部商务要求):
7.1.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少于6名技术人员的服务队伍;
7.3.子项目1:投标人2002年以来具有电教平台建设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子项目2:投标人2002年以来具有台式电脑供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经验,以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
8.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填写《领取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和移动电话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05年8月24日至2005年8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407室。
10.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将有关疑问书面传真和电邮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未作书面提问的恕不回答。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05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12.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13楼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第三会议室。
13.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第四中学;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山西路6号;电话:***-********。
14.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电话咨询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领取招标文件事宜:***-********
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查询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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