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安县雅周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2016年海安县雅周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2016年海安县雅周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海安县雅周镇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李合路、雅杭路、雅鸭路、迮庄路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拓宽等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28 日-2017年1月 17日;工期:5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HAX****************03
李合路基、路面拓宽等施工
约3488m
22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HAX****************04
雅杭路路基、路面拓宽等施工
约3191m
18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HAX****************05
雅鸭路2路基、路面拓宽等施工
约3728 m
26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迮庄路路基、路面拓宽等施工
约1148 m
7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通报或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其他报名条件:a. 授权委托书b.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9)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超过一个标段中投标报价得分均最高,则招标人按投标报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决定将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授予该投标人,其它标段授予投标报价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依次类推。本工程按标段顺序依次开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1 日 到2016年11月 22日14点30分 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月22 日 14点30分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解密,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电子CA加密锁,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4万整;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 万元整;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2万整;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 万元整;
8. 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8.1分值构成:
工程造价97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市场信用评价1-2分,总分100分。
8.2工程造价(97分)
8.2.2.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8.2.2.2确定评标基准价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以此类推)。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7 -8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不高于A1的有效投标文件为9-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1-12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以此类推)。
评标基准价 C=A2×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1.5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2.2.3投标报价合理性(1 分)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以上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说明: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8.2.2.4市场信用评价(1-2分)
招标人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作为评分因素,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分为1%、1.5%、2%、2.5%、3%五个档次,按照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为小型工程,按照1%、1.5%、2%的比例(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纳入评分体系中。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项最高资质(默认为建筑工程)参加信用综合价以确定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两项资质同级别的乘以0.95,相差一个级别的乘以0.9,相差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乘以0.85计入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印发〈海安县政府投资工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公管办发〔2014〕39号)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雅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雅周镇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联系人: 万所长
联系人:张义群
电 话: 139*****111
电话:****-********、****-********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招标
|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