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龙坊水厂工程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龙坊水厂工程管材管件招标公告
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龙坊水厂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龙坊水厂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管材管件采购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丰县石马镇
2.2 招标金额:约180万元,详见《招标标段划分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
2.4.1 PE管材、管件:PE管材、管件(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本次招标工程所需的全系列管材和管件生产能力的PE管材管件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商。(本次招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只能来一家)
3.2.2制造厂家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必须是2013年或2014年入选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和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部分的生产厂家。
3.2.4必须通过国家机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3.2.5¢20-315mm等各种规格的单位长度重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6制造标准:管材采用GB/T13663-2000、管件采用GB/T13663.2-2005国家标准(提供PE管技术要求及参数)。
3.2.8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随同投标文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以上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而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本项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管材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24日止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出具有效身份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09:30分整。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永丰县水利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9*****5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丰县金田鑫城天娇苑8栋1号店
联 系 人:高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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