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委托实施方案编制及可行性论证服务二次询价
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委托实施方案编制及可行性论证服务二次询价
各供应商:
衡水精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系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司现就“生产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委托实施方案编制及论证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具有此项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概况和招标范围
名称:衡水精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工艺优化及设备更新改造委托实施方案编制及可行性论证服务二次询价。
概况:精臻公司自2017年建设投产后一直未进行过系统性的更新改造,因设备长期处于腐蚀环境下,目前危废处置工艺主要设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常性损坏,造成频繁停产。随着国家各项环保新标准的颁布,现有公辅设施及环保处理设施已无法满足,需要系统改造和更新。为系统全面且科学的开展改造,需要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和论证服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合理的实施方案,满足国家级河北省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标准;2、开展经济效益测算,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经济效益分析;3、为项目经济测算需求、最佳工艺和设备选择等开展多方案对比论证及技术支持;4、方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报告成果、CAD图纸和3D模型等资料。5、项目报告须通过甲方的专家论证。
本项目预算:8万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满足出具报告条件后 15 天内,完成技术服务报告并取得专家意见。
服务质量:达到甲方规定的服务需求,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2、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需加盖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需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5个及以上危废焚烧EPC项目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需加盖公章、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三、投标报价要求及中标方式
合理低价中标。采购方将参考其他供应商报价、历史采购价和近期市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低于其他参标人平均价格70%)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方有权否决该供应商;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我公司将根据二次报价选取中标供应商。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8:30
(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通过天津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投标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4)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二楼会议室
请各单位在接到该函件后积极准备,并将上述资格要求文件及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本项目不接受电子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上传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如出现相关材料不齐全,图片模糊不清,相关业绩不符合需求、超出项目拦标价等不满足询价函要求的情况,一律按废标处理。
附件:报价函、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2-********
衡水精臻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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