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室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电脑室教学设备招标公告
受宁德市华侨小学委托,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将对其电脑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2016FZXH-ND056
2、项目名称:电脑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见下表。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元)
主要技术规格
预算价(元)
交货地点
1
电脑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1-1
全钢防静电地板
106平方
245
详见响应文件第三章
397040
宁德市华侨小学指定地点
1-2
管理机
1套
17450
1-3
惠普学生机
60套
3300
1-4
交换机
3套
3200
1-5
路由器
1套
8500
1-6
系统集成
1项
24560
1-7
教师桌椅
1套
3400
1-8
学生课桌椅
30张
760
1-9
学生方凳
60张
120
1-10
黑板
1套
2500
1-11
多媒体液晶电视
1套
37500
1-12
空调
3套
6000
1-13
单反相机
2套
7350
1-14
摄像机
1套
6860
交货期
12月05日前安装调试完毕
付款方式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定的条件
(2)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预算价为39704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1
①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2015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近一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询价货物及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4、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5、(1)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9幢305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潜在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应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交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底(原件备查,否则不予受理)。且购买询价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委托人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委托人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询价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6、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未购买询价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报名开始和截止的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注册、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报名截止前在宁德市东侨区政府采购网(http://nddq.fjzfcg.gov.cn) 进行注册、报名,并经绑定CA卡后方能进行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宁德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截--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8、(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公司名义按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
(2) 报价保证金缴交的金额:79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元整。
(3) 若汇款人名称与报价人不一致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4) 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5:30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9、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下午15: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8日下午15:30:00 (北京时间)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9幢305单元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1、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为询价文件的提供期限;投标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请在询价文件的提供期内或者提供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提出质疑(提供原件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无法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视为虚假质疑)。
12、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
13、本项目采购人:宁德市华侨小学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
联系人姓名:林校长
联系人电话: 139*****9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华府豪庭9幢305单元
网址:http://www.fzxhzj.com E-mail:fzxhzjnd@163.com
项目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
购买标书费用现金收取或者打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
帐号:****************0032
特此公告。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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