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洲浔峰山西路原山前大道[K1+860-K1+880,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CC2024-5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沙洲浔峰山西路原山前大道[K1+860-K1+880,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CC2024-5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洲浔峰山西路 (原山前大道) [K1+860-K1+880, 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2024-5031

项目名称:金沙洲浔峰山西路 (原山前大道) [K1+860-K1+880, 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74,850.0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金沙洲浔峰山西路 (原山前大道) [K1+860-K1+880, 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574,850.0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金沙洲浔峰山西路[K1+ 860-K1+880,K0+680-K0+700]段道路边坡存在隐患,影响市民出行安全,为消除隐患,保障道路正常运行,拟对以上里程段进行道路整治:包括边坡防护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作内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574,850.0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金沙洲浔峰山西路 (原山前大道) [K1+860-K1+880, 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工程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金沙洲浔峰山西路 (原山前大道) [K1+860-K1+880, K0+680-K0+700]段道路整治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4)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j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

地 址:广州市豪贤路1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西韵(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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