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采购搬运服务的公告
关于公开采购搬运服务的公告
滨海新区工人文化宫将于近期进行提升改造,届时楼内人员将外迁办公、设备设施将外迁安放,为做好搬迁工作,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搬运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对滨海新区工人文化宫楼内办公家具、设备设施及档案资料等搬迁至指定地点。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须是登记注册的搬家服务公司,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状况报告(格式自拟,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近1年(2023年7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1.提供近1年(2023年07月至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提供近1年(2023年07月至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具体安排
(一)提交资料
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资质文件,并于2024年7月11日17:00前报送至滨海新区工人文化宫(滨海新区京山道445号)。
(二)审验资质
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于2024年7月12日17:00前通知审查结果。
(三)实地勘察
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达滨海新区工人文化宫(滨海新区京山道445号),实地勘测项目作业量。
(四)报价比选
有关供应商按照另行通知的时间,携带密封完整报价文件,参加开标比选。地点:滨海新区工人文化宫603室(滨海新区京山道445号)。
联系人:刘燊 联系电话:137*****229
天津市滨海新区职工服务中心
2024年7月5日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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