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1正常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共 0 条
招标项目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性质正常
招标公告
共 0 条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8-01-******

投资项目名称

重新审批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项目灯塔科创大厦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灯塔科创大厦(项目原名称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企业服务中心)位于佛山高新区极核—创新灯塔社区内,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项目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下2层,地上5层。其中,灯塔科创大厦需装饰装修面积约*****㎡,范围包括园区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办公区域、众创空间、数据园区指挥中心、架空层、餐厅及厨房、电梯前室及走廊等。装饰装修工程总投资约8900万元,本次精装修工程建安工程费及其他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约5800万。上述建设规模、范围、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或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总承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装修施工图设计、设备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包含机电、给排水、消防二次深化设计、燃气设计等)、厨房设计、声学设计、幕墙设计、软装家具设计、其他系统设计、绿色建筑咨询(如需)等,设计范围以发包人最终确定为准。上述施工图设计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要求,按时保质按量完成;并要求按发包人控制价进行限额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做好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进行修改直到合格及施工期间跟踪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消防等相关报审工作,并根据发包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提供现场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2)工程施工: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

工期(交货期)

210

最高投标限价(元)

********.7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项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需满足)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甲 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甲 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⑤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2 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需满足)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取消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除外)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或签署个人电子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 5 月至2024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10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11对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参与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500万元(或以上)或装饰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姓名、时间、项目面积或合同金额等)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投标人业绩要求:对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参与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500万元(或以上)或装饰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姓名、时间、项目面积或合同金额等)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1项(量化指标)为 或以上的(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若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的业绩,则需要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负责施工工作;若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的业绩,则需要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负责设计工作;满足其中一个即可。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500万元(或以上)或装饰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签订合同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98万元(或以上)或装饰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1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0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10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方式

当众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0 09:30:00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招标人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佛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202室(住所申报)

招标代理联系人

徐工、何工

联系电话

0757-********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7-********

发布责任人

徐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承诺获得“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获得“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化管理交流工地”。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总承包 工程设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佛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