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溪公巡大队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珍溪公巡大队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珍溪公巡大队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旗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比选机构)接受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以下简称:比选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珍溪公巡大队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选。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包号及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珍溪公巡大队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

******.96

1

建筑业

二、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为******.96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fulingweb/上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 (邮箱)或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公园18栋3F。

3.供应商在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售期限内提交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09:30

(五)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09:30

五、比选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比选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www.cqggzy.com/fuling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7号

(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旗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丁企业公园18栋3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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