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水厂10kV单电源改造为高可靠性双电源供电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水厂10kV单电源改造为高可靠性双电源供电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水厂10kV单电源改造为高可靠性双电源供电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水厂10kV单电源改造为高可靠性双电源供电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2024Z02GNGC2896
3.招标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4.服务地点:肇庆市广宁县东乡水厂
5.项目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后并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起90个日历天,(除开法定节假日及工人假期),开工日期如有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起算,工期相应调整,总工期保持不变。
6.项目最高限价:65.09万元。
(1)报价方式:填报一个下浮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
(2)本项目采用综合包干价形式,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报价中必须包括施工图设计费、货物及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仪器检定/校准费、施工场地青苗赔偿及占地费、技术服务费(含供电局接入和受电技术服务、质量检测、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各项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及最高限制单价都属于无效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业主单位提供的价格和质量评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7.工程概况:
(1)东乡水厂安装有800kVA变压器2台,由10kV乡南线下蚌支线#11杆单回路供电。现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新增一回10kV电源,改双回路供电,即备供电源为10kV古水线#15杆。
(2)在东乡水厂专用箱变侧新建10kV乡南线自来水厂专用电缆分接箱1台,箱内安装高压断路器柜4台、高压计量柜2台、20Ah直流屏1台。敷设地网1组,制作围栏1套。
(3)将原10kV乡南线下蚌支线东乡水厂支线#1杆至10kV东乡水厂专用箱变的10kV电缆改接至新建的10kV乡南线东乡水厂专用电缆分接箱601开关,采用ZC-YJV22-8.7/15kV-3×70电缆套φ110PE管埋地敷设,全长约20米,制作3×70mm2户外、户内电缆终端各1套。
(4)在10kV古水线#15杆侧安装12米杆1条,杆上安装隔离开关及避雷器各1组,敷设地网1组。采用ZC-YJV22-8.7/15kV-3×70电缆套φ110PE管埋地敷设至新建的10kV乡南线东乡水厂专用电缆分接箱602开关,全长约255米,制作3×70mm2户内电缆终端2套。电缆管道山地段采用开挖方式,开挖长度约110米;电缆管道公路段采用顶管方式,顶管长度约125米,砌筑1层2列行车转角井3座、直线井2座。
(5)地形:山地50%,平地50%,土质:坚土100%。
(6)汽车平均运输8公里,人力平均运输100米。
(7)项目涉及青苗赔偿及占地手续的办理及赔付(包含青苗砍伐、青苗补偿、占地补偿工作及协调等费用)。
8.项目要求
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水厂10kV单电源改造为高可靠性双电源供电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含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电缆采购及施工,同时提供供电局接入和受电等手续的技术服务支持。其中:施工部分包括设备电气设备安装、电缆通道土建、电缆安装、电气设备调试工作,直至满足配电网项目的建设要求并验收送电通过。
8.1设计与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2系统配置及施工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3设备材料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4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电网公司及相关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及合同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或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将设计单位资质材料及合同提交招标人备案)。
4.项目经理应具备电力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时限内。
5.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电力工程),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若投标人为承诺中标后将设计工作委托具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有效资质的设计单位,投标时可不提供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中级职称、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将设计负责人资质材料提交招标人备案。
6.投标人未被列入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属下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提供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59.34.2.66:3080/进行供应商注册报名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统一采购平台管理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现场递交。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及收件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楼运营管理部,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邱先生,136*****242。
4.开标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七楼B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发展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广宁供水分公司东乡水厂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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