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燃气锅炉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燃气锅炉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Q44-W1018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燃气锅炉 | 立式贯流式 | 见技术要求 | 台 | 2 | 中标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货到现场,现场拆除完毕后安装15日内完成。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完成锅炉房内旧锅炉拆除,新锅炉设备的就位安装及与原有管道的对接,锅炉设备土建施工及燃气管道口径及长度需更改或追加,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报全部产品及配套设备和材料价格、拆除、安装、装卸、运输、调试、培训、验收、报检取得锅炉合格使用证等至项目全部完工交付甲方使用(交钥匙工程)。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80万元 ;
3.最高限价:80万元 ;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锅炉)及以上证书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每日上午 8: 30至11: 00,下午 2: 00至4: 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锅炉)及以上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qdanju@163.com。)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
①列明公司名称;
②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③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有授权人填写,没有不需要填写);
④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⑤企业开户银行;
⑥企业开户银行账号。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0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2月04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黑龙江齐齐哈尔建华区。
(三)联系人:李助理。
(四)联系电话:045*****792。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_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曾主任(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45*****792、045*****790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045*****515
采购机构:某医院采购管理科
标签: 燃气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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