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村古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广州市建委《关于迎接“哥德堡号”访穗活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穗建计[2005] 363号)批准列入投资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二、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村古港道路改造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古港
五、建设规模:长2800米×宽9米,概算约1300万元人民币
六、招标内容:广州市黄埔村古港道路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七、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八、报名时间:2005年8月26日、2005年8月29 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
九、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系人:游先生,莫先生 电话:137*****635135*****050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要求:
1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0.2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等级;
10.3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10.4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项目(同类项目是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
10.5在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内;
10.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7具有满足本工程所需要的相应能力数量的机械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或买卖发票等)
10.8企业资信证明(必须有ISO认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十一、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1.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11.2资格预审申请公函。
1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11.4资格要求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第十条的要求)。
报名单位须按以上资料顺序打印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十二、本工程资格预审按穗建法[2005]161号文执行采用资格预审。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或等于5家、少于或等于12家时,取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届时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需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依法从新组织招标。
十三、正式投标单位将在指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四、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第八和第九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五、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2005年8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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