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步镇潜龙堰桥港沿线整治提升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
关于百步镇潜龙堰桥港沿线整治提升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
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百步镇潜龙堰桥港沿线整治提升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百政〔2024〕144号文件批复,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嘉圣昱采(2024)001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国有企业采购)
四、招标项目:百步镇潜龙堰桥港沿线整治提升项目
五、招标内容:
标项 | 服务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采购内容 |
一 | 百步镇潜龙堰桥港沿线整治提升项目 | 1项 | 主要内容为潜龙堰桥港沿线土地平整、草皮种植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
工期:50日历天。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6)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30日,8:30-11:00, 14:00-17:00(公告期限届满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综合办公室。
注:投标人也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人资料后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发送采购文件(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工,电话:136*****270)。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采用汇款方式(汇款注明项目名称)。
汇款信息:收款人名称: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01*****5610710。
4、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为省外企业须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及采购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
八、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4:00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
十、竞争性磋商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4:00
十一、竞争性磋商地点: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会议室1)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春伟 联系电话:0573-********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新邮路1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杜翠翠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3.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盐县沈荡检察室
联系电话:0573-*********
嘉兴圣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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