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东坡城区易涝积水点整治项目防洪排涝设备采购标段
眉山东坡城区易涝积水点整治项目防洪排涝设备采购标段
眉山东坡城区易涝积水点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防洪排涝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眉山东坡城区易涝积水点整治项目防洪排涝设备采购(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防洪排涝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市发改政务审批[2024]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城区。
2.2 建设规模:主要对易涝积水点进行排水管网改造,设置4m×3m雨水箱涵排洪通道600m,改造排水管网3km,配备防汛设施设备。
2.3 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4920万元(本次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9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洪排涝设备一批,内容包括:联合疏通车、疏通车、管道检测机器人、潜望镜、子母式排水抢险车、智能排涝设备、智能履带式排泥设备、拖挂式排水泵车、水带收放机及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车辆上牌上户、车辆购置税及其余设备税费、验收、资料交付、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防洪排涝设备采购一个标段。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期:招标人书面发出交货通知之日起:子母式排涝车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其他产品交货期40天内交货。(投标人若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前交货的,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1月26日00:00至2024年12月02日23:59,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6日0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 186 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 栋2单元3层
邮 编:******
联 系 人:杨老师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北一段6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范女士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2024 年 11 月 25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眉山市城市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186号天天向上写字楼5栋2单元3层; 联系人:杨老师;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名 称:四川远港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北一段69号; 联系人:范女士;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眉山东坡城区易涝积水点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防洪排涝设备采购 / 标段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眉山东坡城区易涝积水点整治项目防洪排涝设备采购项目。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对上争取及地方配套/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范围为防洪排涝设备一批,内容包括:联合疏通车、疏通车、管道检测机器人、潜望镜、子母式排水抢险车、智能排涝设备、智能履带式排泥设备、拖挂式排水泵车、水带收放机及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车辆上牌上户、车辆购置税及其余设备税费、验收、资料交付、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
1.3.2 | 交货期 | 招标人书面发出交货通知之日起:子母式排水抢险车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其他产品交货期40天内交货。(投标人若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前交货的,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 ||
1.3.3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财务要求: □近 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无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5)其他要求: / 。 注: (1)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 1.4.1 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脱离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随意和盲目地设定投标人要求,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不得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得设定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不得设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不得设定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不得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不得设定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非国家法定的资格,不得设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不得设定未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和国家未发布职业标准的人员资格,否则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设备(非定制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4)重组、分立后的企业,其重组、分立前承接的工程项目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合并后的新企业,原企业在合并前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了企业合并相关证明材料的,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8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9)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注: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得另行增加其他限制投标情形。 本条(14)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三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五章供货要求。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允许正负偏差, 投标人具有实质性负偏差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具有非实质性负偏差按扣分进行处理,扣分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等相关配套文件(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眉山 市(州))》向招标人提出。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眉山 市(州))》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眉山 市(州))》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眉山 市(州))》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自行查询,无需确认。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资料;2、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法 | 按国家取费税率执行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00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报价方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不得小于8%,在投标文件中按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并同时填报具体价格,填报价格按照最高限价*(1-下浮比列)进行计算,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元。 2、下浮比例百分比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否则作废标处理。例如下浮比例百分比只能10.0%,10.1%.......,不能是10.01%,10.02%....。 3、投标报价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食宿、交通、保险、货物(生产、运输、调试、技术支持、后期维护)、税金、利润、管理其他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注: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0 元 (2)采用通过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诚信库中绑定企业网银账户,再凭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按网上提示通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绑定的企业网银交纳投标保证金到指定账户。 采用电子保单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认真阅读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推广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单保函的通知》(眉政管〔2020〕29号)文件,完成电子保单保函的申请。 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www.msggzy.org.cn/front/xzzx (3)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对非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投标人设立的网银账户。 (2)对中标候选人,针对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交易中心在网上收到投标人申请且资料完备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投标人设立的网银账户;针对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在公示期满15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投标人设立的网银账户(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通知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的除外)。 (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向项目审批部门递交招标情况报告后,中标人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合同协议书、盖章的招标材料签收清单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 联系电话:市本级:028-********、天府新区028-********、东坡区:028-********、彭山区:028-********、仁寿县:028-********、洪雅县:028-********、丹棱县:028-********、青神县:028-********。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其他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近 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本次投标不提供。 具体要求: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 | (1)不得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标实质性的删减或修改。 (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 | ||
3.7.2 | 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明确要求签字盖章的内容中,投标文件中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完成签字或盖章外,其余签字或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 ||
3.7.3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投标文件 1 份,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上传到眉山市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https://www.msggzy.org.cn/TPBidder。 (2)纸质投标文件 3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电子文档 1 份(U 盘,能正常读取数据)。 | ||
3.7.4 | 装订要求(纸质投标 文件) | 纸质投标文件一律用 A4 纸编制和复印(方案文本除外),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文档封面应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 ||
3.7.5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1)各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mstf 格式)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已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 (2)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提高上传效率和减少投标企业扫描件插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凡涉及需签字盖章的页面均无须盖章和签字,只需文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书、项目管理机构、财务审计报告的人员资料等需要扫描才能插入的,都无须插入,只需在纸质投标文件中附在相应的位置。 (3)投标人若因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28-********。 | ||
4.1.1 |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纸质投标文件) | 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1个包装。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密封完好(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 ,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2 、电子投标文件未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的,将无法上传至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网 址http://www.msggzy.org.cn/mshy )。 3 、若投标人投标文件因密封不严、标志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
4.2.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纸质投标文件) |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防洪排涝设备采购 / 标段招标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
4.2.2 (B)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 5 号综合楼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 )现场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未按规定递交的不予受理。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4.2.4 (B)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交盖鲜章的投标承诺书及盖鲜章的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从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的社保证明原件、盖鲜章的投标承诺书及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上述资料。 注:投标承诺书标准格式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附件一的格式制作,未按规定填写完整的不予受理。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眉山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综合楼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网址: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https://www.msggzy.org.cn/front/)。 | ||
5.2 | 开标程序 | (1 )开标现场签到时间:投标人签到时间为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 (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数字证书(CA密匙)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若出现投标人无法解密情况,经排查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解密的,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解密时间,则撤销投标人资格,不进入下一步程序。若因系统自身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解密的,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通知投标人解密。)请投标人开标当日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密匙)至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成功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成功解密后,再开启纸质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日期、质量等。若出现不可抗力( ( 如停电、设备故障等) ) 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只开启纸质投标文件。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上传投标文件与纸质不一致的投标文件( ( 非电子评标除外) ) ,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提出异议,处理异议。 (5)形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 注:① 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② 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标系统或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
6.3.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 至 3 个,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 否,采用电子、纸质开标,纸质评标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编页码 |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位置:页面底端空白处。 注:编页码不作为废标依据。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适合(自行招标)。 ?招标人支付。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 ||
10.3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货期、安装调试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 报价下浮比例超过15%。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
10.5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 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 ||
10.6 | 确定中标人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四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
10.7 | 投标文件的 真实性要求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不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隐瞒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已填报上述信息的,不属于隐瞒情形)。 如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在评标阶段发现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 | ||
10.8 | 招标文件内容 冲突的解决及 优先适用次序 |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 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9 | 投标人提供货物的真实性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货物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型号、参数等应是自身货物设备的真实反映,投标人中标后提交的货物设备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货物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型号、参数等相一致或优于投标文件中货物设备技术规格型号、参数等要求,且货物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不得出现在投标时恶意修改货物设备的技术规格标准、规格型号、参数等骗取中标的行为。如果投标人最终提供货物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型号、参数等与投标文件中描述的不一致,招标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权承担。 | ||
10.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按照省发改、监察、住建、水利、交通、国土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川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规定,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本着“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差旅、食宿、交通、保险、货物(设计、制作、运输、设备下车、调试、技术支持、后期维护)、税金、利润、管理其他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其报价为完成项目所有内容的包干价,招标人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投标人在交付招标人验收合格使用之前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中标人应对自身承担的一切费用自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此次中标项目资金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单位或个人索。(2)中标人所提供产品为合法渠道供应的产品,若因所提供产品涉及相关的专利、商标侵权等而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严禁借牌、冒牌生产,凡借牌、冒牌生产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招标人有权追回,同时招标人有权罚没其所有保证金。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计划进行供货。 (4)中标人应该将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或工作现场。不接受物流配送,须由中标人授权委托人员(提供授权书)现场送货。 (5)中标人向收货单位收取收货单,协助项目开展产品使用技术培训,并质保3年。 (6)中标人须保证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并承担聘用的所有人员的国家规定的各类基本保险。 (7)设备的保管:中标人将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进场后由业主、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中标单位签订移交清单,明确保管责任。 (8)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招标人、中标人、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本次服务中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抬头为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9)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为眉山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报价按照清单的税率报价,最终应缴纳税率按国家取费税率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并算入其投标报价的综合成本。 (10)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11)若该项目因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范围或内容 发生重大变动,招标人有权终止项目招标;如果项目招标已 发出中标通知书,则招标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终止项目实 施,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如果项目已 进场施工,则招标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终止项目实施,已 实施部分据实结算,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补偿、赔偿责任。 (12)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 保证金或保函,若 15 个工作日内未足额缴纳的,视为中标 单位自动天放弃中标资格。 (13)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提供投标文件相关 的资料原件并进行核实,若候选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 (14)为规范项目管理标准及业务流程,中标人应严格按照 招标人要求使用本项目软件管理系统,及时上传项目资料填报数据形成报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无责解除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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