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级核查技术支持项目采购公告
无锡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级核查技术支持项目采购公告
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179号)相关要求,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拟进行无锡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级核查技术支持项目采购,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无锡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市级核查技术支持项目;
3、项目预算:25.5万元;
4、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全部服务;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报价人近三年内未受过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分和限期整改;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参照《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24〕223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179号)要求,对无锡市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集中区)的市级核查工作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技术支持,核查形式包括调阅资料、问题整改现场核查、园区整治抽查等。根据核查结果梳理形成“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核查问题清单”,并通过总结各工业园区基本情况、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情况和园区涉水企业情况,问题整治现场核查情况、园区整治抽查情况等方面,分析各个园区水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结合整治规范要求,提出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的整改完善建议,形成现场核查总结报告。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日(周一)15:00;
地点:无锡市经开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1号楼321会议室;
联系人:高倩 联系电话:0510-********。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价:投标人须于2024年12月2日(周一)15:00前,向采购人提交一正、三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2、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报价人的以下文件资料: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审查报价人的资格条件及签章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3、评审、确定中选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专家组综合打分情况确定中选公司或机构。
标签: 级核查技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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