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绩效自评公示
2024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绩效自评公示
为做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人社局对2024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按照市人社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通知要求,2023年10月30日,县人社局提出2024年实施就业帮扶项目7个,项目概算838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项目 10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8家专业培训机构,对县域内有培训需求的500名脱贫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确保每一名参训对象掌握一项技能和基本职业理论知识,培训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3.资金来源
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后,增强了500名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劳动力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县人社局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紧盯劳务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以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为着力点,严格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时制定了资金项目计划,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组织进行实施。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上按照县级报账制要求,在灵台县门户网站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不少于10天的公示,实行了专人负责,专人记账,做到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联合验收,按照县级报账制、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报账支付,确保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及时、规范、准确。
二、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项目的绩效从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产出-数量指标1个、产出-质量指标1个、产出-时效指标3个、产出-成本指标2个,得分70分;社会效益指标1个,得分20分;服务对象满意指标1个,得分10分。(详见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100分,其中:产出指标得70分,效益指标得20分,满意指标得10分。
三、主要经验及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项目紧扣培训和就业两大任务,推进“培训对象和培训工种、培训基地和培训内容、就业基地和岗位薪酬”三个精准对接及“培训平台、培训项目、人才资源、培训资金”四个有效整合,项目实施后,使500名脱贫劳动力掌握一项技能和基本职业理论知识,促进稳定就业,增加了家庭经济收入。二是项目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县人社局及时编制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业类项目库,以就业技能项目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培训,确保参训对象掌握一项技能和基本职业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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