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利村农副产品仓库及凤凰湾小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公告
双利村农副产品仓库及凤凰湾小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公告
受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村民委员会(出租人)委托,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对双利村农副产品仓库及凤凰湾小区商业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参与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双利村农副产品仓库及凤凰湾小区商业门面公开竞租
二、竞租资产情况
1、竞租项目范围:本次出租农副产品仓库位于远安县鸣凤镇简家河公租房门口,房屋建筑面积为287㎡。凤凰湾商业门面位于远安县鸣凤镇下沿河路51号凤凰湾商住楼8栋-101铺,房屋建筑面积为91.3㎡。
2、分标的月租金底价、年租金底价、使用面积等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资产名称 | 使用面积(㎡) | 月租金底价(元\/㎡) | 年租金底价(元) |
1 | 农副产品仓库 | 287㎡ | 7.88元\/㎡ | *****元 |
2 | 凤凰湾商业门面 | 91.3㎡ | 20.00元\/㎡ | *****元 备注:招租标的水、电按现状使用,并按原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如承租人需改变使用现状,对水表、电表更换或独立报装,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手续、风险、纠纷由承租人独立承担,且租赁到期后,承租人更换或独立报装的水、电无偿归产权单位所有。竞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在租赁期开始日起承担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话等的一切费用。 3、租赁合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到期后,承租人若继续承租的,需参加招租竞价活动,中标后方签订合同继续承租。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拆除时,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4、租赁用途: 商业租赁。在租赁期内,未经所有权人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租赁期内,维修费由承租人承担。 三、公开竞租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月租金底价(元\/㎡)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四、竞租人条件 1、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和良好的社会形象,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 2、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租: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完相关义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3、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报名并办理竞租相关手续,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财务状况证明资料、无不良信用证明资料;(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无不良信用证明资料,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加盖公章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 六、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1、竞租地点:远安县鸣凤镇产权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2、竞租时间: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 竞租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竞租地点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3、加价幅度: (1)报价阶段从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每位竞标者竞价按月租金底价(元\/㎡)增价,月租金单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的月租金单价只要不低于月租金底价(元\/㎡)或按月租金底价(元\/㎡)增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租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七、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本次出租仓库和商铺不得用作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黄赌毒”、易燃易爆或其他危化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场所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不得私自改变仓库和商铺结构。仓库和商铺的使用、经营应符合城管、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相应证件。承租人在使用期间应妥善处理与周边单位、居民的相邻关系,避免产生各类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矛盾及法律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有关租用仓库和商铺用途的意向说明书,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将租用仓库和商铺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有责任按出租人要求对所租用仓库和商铺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经营活动出现影响环境、扰民等情况,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单位或个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5000元\/天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租金采取年付方式。租赁期限3年,租金1年1付。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50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续租,下一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赁期限到期的前1个月内支付该年租金,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4、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 5、在租赁服务期内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 6、参与本次竟价活动的所有竟租人在竟价活动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价公告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本项目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重要提示: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公司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财务状况证明资料、无不良信用证明资料和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不良信用证明资料和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指纹;自然人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和承诺函加盖个人指纹。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在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远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出租人: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黄维华 联系电话:134*****753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双利村三组 代理机构: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玉年 联系电话:0717-*******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一巷1-1 2024年11月25日 ( 初审:程芳,复审:康永生,终审:丁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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