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分析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关于2024年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分析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JSZC-******-LXZB-G2024-005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8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LXZB-G2024-0058

项目名称:2024年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2024年惠山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分析仪器采购项目,主要包括PM2.5颗粒物监测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溶氧仪(台式)、溶氧仪(便携式)、电导率仪(便携式)、流速流向仪、手持式颗粒物检测仪等,供应商负责全部设备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及质保等全套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10.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1.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2024年08月/09月/10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注:1)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进行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8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0519-********,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其他事项:051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惠山生态环境局(本级)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创惠路1号

联系人:浦晓辉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1515室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颜颖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庄维维、颜颖

电话:05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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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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