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两办、一局、一室”2025年—2026年后勤服务项目联合采购比选公告
增城区“两办、一局、一室”2025年—2026年后勤服务项目联合采购比选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研究室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组织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本公告共有8个独立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次联合采购共8个独立项目,分别为:
1.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1);
2.宣传制品及活动保障服务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2);
3.办公日用品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3);
4.饮用水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4);
5.办公文具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5);
6.办公茶叶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6);
7.电器设备供应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7);
8.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H-2024-08)。
各独立项目具体采购内容、相关要求见对应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公司意向选择项目投标,各项目均为完全独立项目,非同一采购项目不同子包。
(二)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采购预算
各独立项目采购预算见对应项目采购需求,相应采购预算仅作为衡量项目规模的参考,不作为任何形式的承诺,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供应商无需进行报价。
三、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共2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资格声明函》;
(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
(一)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公告中下载。
(二)报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比选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报名成功。
(三)售价:免费。
六、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一)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线下递交,不接受线上电子递交。
(二)比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三)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105室。
(四)建议提前将比选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七、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
联系方式:020-********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
2.资格声明函
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标签: 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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