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孟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2016[074-1]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通知书,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洛孟公交易采购[2016]085-1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控制金额:*******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要求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资料不全者报名。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整。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孟津县县城内
联系人和电话:靳先生 152*****920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
十二、本次招标免收中标代理服务费。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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