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里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比价公告

关于开展湖里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比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里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2.采购方式:比价

  3.项目实施内容:依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编制区级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4.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5月

  二、服务费用

  本服务不超过六万元整(*****.00元,含专家评审验收及收集相关资料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资格要求(需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

  2.请有意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书面报价文件及相关响应文件等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以直接送达方式或邮寄、速递方式递交至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湖里城建大厦7楼湖里生态环境局702室。提交响应文件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六、供应商确定

  为防止低价低质中标,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我局将组织比价工作小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5日内组织现场开标,届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结果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供应商,比价结果将于2024年12月12日前公布。若本次报价方少于3家,比价无效。综合评分评定内容详见附件。

  六、项目联系人

  小林0592-*******/186*****787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综合评分内容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方法

1

服务人员

20

一、项目负责人(10分):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

注:须提供任职证明或服务合同、职称证书等供应商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二、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0分):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10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同一人以最高职称计分。提供上述人员的任职证明或服务合同、职称证书等供应商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技术方案

30

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5分):

1.方案完整,工作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方案较完整,工作流程较为清晰,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

3.方案不够完整,工作流程不太清晰,可操作性较差的,得8分。

4.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及工作制度进行综合评审(15分):

1.进度安排合理、工作制度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

2.进度安排和工作制度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2分。

3.进度安排不合理、工作制度不完善的,得8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3

业绩经验

20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供应商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温室气体清单、低碳试点创建、碳核查等相关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

(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验收报告或者验收材料。

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

业绩好评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生态环境类服务项目获得采购单位出具的好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采购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材料(评价材料格式不限,需体现日期、采购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报价

20

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里区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2.采购方式:比价

  3.项目实施内容:依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编制区级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4.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5月

  二、服务费用

  本服务不超过六万元整(*****.00元,含专家评审验收及收集相关资料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报价单位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资格要求(需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

  2.请有意向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书面报价文件及相关响应文件等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以直接送达方式或邮寄、速递方式递交至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湖里城建大厦7楼湖里生态环境局702室。提交响应文件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六、供应商确定

  为防止低价低质中标,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我局将组织比价工作小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5日内组织现场开标,届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结果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供应商,比价结果将于2024年12月12日前公布。若本次报价方少于3家,比价无效。综合评分评定内容详见附件。

  六、项目联系人

  小林0592-*******/186*****787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综合评分内容

序号

评价项目

分值

评价方法

1

服务人员

20

一、项目负责人(10分):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

注:须提供任职证明或服务合同、职称证书等供应商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二、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0分):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10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同一人以最高职称计分。提供上述人员的任职证明或服务合同、职称证书等供应商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

技术方案

30

一、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15分):

1.方案完整,工作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

2.方案较完整,工作流程较为清晰,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2分;

3.方案不够完整,工作流程不太清晰,可操作性较差的,得8分。

4.没有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二、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及工作制度进行综合评审(15分):

1.进度安排合理、工作制度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5分。

2.进度安排和工作制度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2分。

3.进度安排不合理、工作制度不完善的,得8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3

业绩经验

20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供应商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温室气体清单、低碳试点创建、碳核查等相关业绩)进行评价:每提供一个项目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

(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验收报告或者验收材料。

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

业绩好评

1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类似生态环境类服务项目获得采购单位出具的好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及采购单位出具的书面评价材料(评价材料格式不限,需体现日期、采购单位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5

报价

20

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t******25_*******.htm"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thjj.xm.gov.cn/zwgk/tzgg/******/t******25_*******.ht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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