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专业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专业技术服务(二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通辽市科尔沁区粮食局 | ||
行政区域 | 科尔沁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14日 09:01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通辽市科尔沁区粮食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报名表。(在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 10.具备国家安全评价资质,专家队伍应具备化工、土木工程、电气自动化、机械、环境工程(给排水)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1月14日至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16:00止。(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并拿银行票据到财务室开收据,凭收据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打入保证金无效。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内。(3)、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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