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家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门家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门家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门家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冀州行审审字(2024)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冀州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工程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门家庄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②工程地点:门家庄派出所。 ③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91.75㎡,全部为装配式建筑。其中办公楼主体2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596.87㎡;附属用房主体1层,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94.88㎡;室外工程为室外硬化、围墙等。 ④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完工。⑤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⑥质量标准:合格。⑦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6 00:00至2024-12-0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3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汇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北大街48号风尚宜都二区2楼221-1室,联系人:陈森岚,联系方式: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 电话:186*****883 电子邮箱:*********@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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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业务用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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