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乡木城村农业育苗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桥乡木城村农业育苗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桥乡木城村农业育苗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高桥乡木城村农业育苗大棚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古夫镇夫子社区夫子岩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JSTDXS-*********

  2、项目名称:高桥乡木城村农业育苗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2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2元

  1. 6、采购需求:高桥乡木城村农业育苗大棚建设项目,其中包含场地平整工程、活动板房工程、钢结构工程等;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

      4.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上传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9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02日17时30分止。

      2、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可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到兴山县古夫镇夫子社区夫子岩1号报名(报名电话:136*****893)并获取采购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30分(注:14:00 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高桥乡木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134*****222

      联系地址:兴山县高桥乡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金盛天鼎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平

      联系电话:136*****893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夫子社区夫子岩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育苗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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