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沧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沧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沧县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4日09: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2:47至2016年11月18日12:47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6日09:30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216.4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3*****035
采购单位沧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沧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035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3*****035
采购人:沧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沧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035
预算金额:216.49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1-1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1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所有投标人均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2、均应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A包潜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或社会共安全设备器材)、电子产品经营资格。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公安部门对警用装备的相关要求。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包)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包)3、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包)4、除1、2、3项资料外A包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2套,并逐页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红章),如未能提供按报名无效处理。1)全光谱照相系统:提供公安部重点推广项目证书。2)远距离超星光监控记录系统、红外夜视取证设备:提供公安部质量检测报告及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认可证、产品质量安全UL认证。3)执法记录仪:提供原厂售后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及授权书所投执法记录仪产品生产企业为2015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品牌。提供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011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B包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还需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标签: 警用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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