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等统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区委区政府等统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区委区政府等统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25

项目概况

区委区政府等统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区委区政府等统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度于洪区委机关食堂、于洪区政府机关食堂第1季度和第3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委机关食堂、于洪区政府机关食堂第2季度和第4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党校机关食堂、于洪区教育局机关食堂、于洪区疾控中心机关食堂第1季度和第3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党校机关食堂、于洪区教育局机关食堂、于洪区疾控中心机关食堂第2季度和第4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卫健局机关食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第1季度和第3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卫健局机关食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第2季度和第4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市场局机关食堂、于洪区检察院机关食堂、于洪区公用事务中心机关食堂第1季度和第3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95
采购需求:

2025年于洪区市场局机关食堂、于洪区检察院机关食堂、于洪区公用事务中心机关食堂第2季度和第4季度全品类配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满足甲方需求,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1年。若中标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续签年度预算以财政部门审批数额为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三和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157*****798@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建国路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5310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王工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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