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 2.1.2服务周期:1标段: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2标段: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3标段: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2招标范围:为提高财政专户资金增值收益,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转发的通知》(冀财库〔2017〕22号)、《邯郸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实施办法》 (邯财库〔2019〕26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计算投标人得分及排名情况,根据投标人的排名情况确定入选银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提供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26 00:00 至 2024-12-0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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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6 14: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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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陈丽波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郎燕青03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

电话:0310-*******

电子邮箱:ctqgkk@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1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2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失地农民专户增值运作项目3标段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安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北仓路129号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滏东南大街9号3-314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陈丽波

联系人: 郎燕青
电话:

0310-*******

电话: 0310-*******/139*****84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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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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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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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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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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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失地农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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