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区域广元、巴中海螺2025半年度磷石膏采购联合招标公示
川渝区域广元、巴中海螺2025半年度磷石膏采购联合招标公示
根据川渝区域广元、巴中海螺水泥生产需求,现拟开展2025半年度水泥生产用磷石膏联合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半年度磷石膏采购联合招标
二、招标人: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需求数量
四、合同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其中新渠道(与需求单位磷石膏供应业务1年以上(含1年)未合作的渠道)设置1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固废跨省转移备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调整。
五、运输要求
广元海螺:
1.散装汽运,不局限平板或自卸,平板车中标单位需自行支付卸车费用。
2.且承运车辆需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若有其他变化,招标人另行通知。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标吨运输,若载重超过核定标准的30%,则无法通过招标人地磅过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巴中海螺:
1.散装汽运,不局限平板或自卸,平板车中标单位需自行支付卸车费用。
2.承运车辆需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若有其他变化,招标人另行通知。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标的物生产或销售资质,必须能够提供合法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报名时需向招标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不是同一人,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稳定的货源,需提供货源地证明材料(证明自有资源或提供货源地购销合同、授权处置协议、购货发票等)。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投标渠道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4.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货源地位于四川省外的入围渠道必须在试用合同期内提供跨省转移备案手续,否则合同试用期不通过,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试用期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可在2024年12月2日8:00前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元市朝天区大巴口工业园区
账 号:22-281*****0004414
开户行:农行广元市分行朝天区支行
联系人:杨钦鸿(157*****339)兰大兵(158*****822)
2.招标人: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海螺社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江县支行
联系人:彭伟(138*****018)赵鸿(182*****695)
3.招标监督部门:张先生:0553-*******
标签: 磷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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