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经开区日常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经开区日常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2024年经开区日常规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1-25

项目概况

2024年经开区日常规划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经开区日常规划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8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经开区(不含中德园),主要内容为:规划选址论证;容积率论证报告;用地性质论证报告;道路调整论证报告;规划条件管理文件及相关材料;交通影响评价;规划定线道路规划方案(道路选线规划);交通组织设计、交通改善方案;规划招商推介服务;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空间数据整合、分析;非市场供地项目报会材料;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评价;道路管线规划综合;地块管线综合规划;规划设计修改;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其他技术服务。所有成果交付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一、工作内容



序号 项目分类 服务内容 取费标准
★1 规划选址论证 结合现状用地和上位规划情况提供项目选址方案。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基价为30万元,一般项目基价为5万元
★2 容积率论证报告 对项目地块容积率调整的可行性、合规性及影响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并提出专业建议。 以调整后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为20万元;10万平方米<调整后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为25万元;20万平方米<调整后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为20万元;调整后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协商议价。基价为20万元。
★3 用地性质论证报告 论证地块用地性质变更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用地面积≤10公顷为10万元;10公顷<用地面积≤20公顷为15万元;20公顷<用地面积≤40公顷为20万元;用地面积>40公顷协商议价。基价为10万元。
★4 道路调整论证报告 对道路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其对交通流量、居民生活等的相关影响的综合分析与论证。 调整长度≤300米为5万元;300米<调整长度≤600米为10万元;调整长度>600米协商议价。
★5 规划条件管理文件及相关材料 提供待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规划情况、具体规划指标及相关配建设施,同步履行相关报批程序。 主要包括项目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编制规划方案、方案日照分析以及拟定规划条件4部分,4项收费标准合计。 ①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力分析,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1.5万元/公顷,基价2万元,最高8万元/项。 ②规划方案,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1.2万元/公顷,基价2万元。 ③规划条件,以用地面积为计费依据,0.3万元/公顷,基价0.6万元。 ④日照分析,以影响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0.5元/平方米,基价2万元。
★6 交通影响评价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消减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主要内容包括现状交通分析;项目区域交通规划;交通预测;交通影响评价等内容。 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1元/平方米。基价为10万元。大型会议中心、体育运动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场(库)、大型物流中心等收费应取1.5-1.8的系数。其他市政类论证、评估报告,参照上述标准计费。
★7 规划定线 以审批的上位规划为依据,划定项目周边规划控制线,包括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等相关控制线,为制定方案、审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以规划控制线长度为计费依据,图纸:2元/延长米,第二份起0.7元/延长米。基价200元。电子图:6.2元/延长米。
★8 道路规划方案(道路选线规划) 以上位规划为依据,结合现状情况、用地条件、交通需求等方面,针对经开区内新建道路、交通组织、区域改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或优化设计。 以规划道路的长度为计费依据,单价为1.44万元/公里;基价为3万元。
★9 交通组织设计、交通改善方案 1.5万元/平方公里,基价为15万元。
★10 规划招商推介服务 依据需求提供招商地图,明晰各招商地块的生态环境、交通条件、产业优势等优势条件等相关内容,提出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地块条件。 招商材料PPT设计每项3万元,招商地块推介说明编写、图纸制作0.3万/地块(量多可结合工作量确定),排版每页500元。 打印费用A3格式4元/页、A4格式2元/页,装订费A3格式30元/本、A4格式15元/本
★11 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空间数据整合、分析 依据需求对提供的数据进行位置核实,面积统计,报表填写等工作. 6000元/项
★12 非市场供地项目报会材料 针对需要进行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进行非市场行为供地的土地进行核实,包括控规、三区三线等。同时,对项目的基本情况、政府文件等进行汇总编排,组织编制汇报材料。 6000元/项
★13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在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开展年度和日常土地地类变更工作,具体内容根据外业拍摄照片判读国家下发图斑土地利用类型;套合两次正射影像图和上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图斑比对,开展内业判读,提取数据库地类与影像地物特征不一致的图斑范围,外业举证图斑拓扑处理、信息录入、矢量数据分析、编辑处理,建设标准口径数据库等。 1、信息提取 ,33.52元/平方公里2、外业举证图斑拓扑处理、信息录入、矢量数据分析、编辑处理10万/年;3、同口径管理数据库建设,164.56元/平方公里;4、标准口径数据库建设 ,164.56元/平方公里,建设县级国土调查标准口径数据库;5、国土调查云平台信息填报、日常变更监管维护、数据和照片迁移,1408元/日。6、内业准备阶段和成果整理编制阶段费,预算2.5万元;7、购置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的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软件1套,预算1.5万。
★14 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评价 通过评价研究反映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和变化趋势,为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5万元(不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土地利用标准); 1.涉及占用耕地,增加10万元; 2.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增加10万元; 3.涉及占用生态红线10万元; 4.无标准或超标准建设增加20万元。 5.复杂项目、特殊建设项目(如道路、铁路、地铁等线性工程)、跨行政区域项目、占地面积 超过100公顷项目、报省厅和国家部委项目 ,按照上述计费标准乘以 1.2-1.5的调节系数。
★15 道路管线规划综合 对道路管线的种类、布局、埋设方式等进行全面设计。 4.8万元/公里
★16 地块管线综合规划 对地块内部各类管线的布局、设计与管理,确保管线系统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 1.95万元/公顷
★17 规划设计修改 对已完成的设计方案进行二次修改。 按原规划设计收费的50%计算
★18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 结合实际需求和具体项目,提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每项30万元; 建设项目拟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每项15万元。
★19 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土地成片开发相关工作要求,需根据项目用地需求组织开展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 约25万/项。
★20 土地资源利用调查相关数据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相关情况汇报涉及的专题图和数据处理服务。 6000元/项
★21 其他技术服务 与规划管理工作相关的咨询、规划核实、数据统计等日常服务。 其他规划设计、交通、市政、土地等服务收费标准以《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为准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以中标供应商所报比率及文件给定的收费标准作为结算依据,全年最多支付至本项目预算金额。★付款条件:每次支付均以财政资金到位为前提,成果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进行结算。
4 ★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6 ★违约责任: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服务;或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违约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在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完成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2)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3)采购单位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单位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采购单位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采购单位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服务,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则每逾期1日历天,中标供应商应按项目预算总金额的0.5‰计算,向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但不超过项目预算总金额的1%。中标供应商支付逾期完成服务违约金并不免除中标供应商完成服务的责任。(2)如中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完成服务日期后20日历天内仍未能完成服务,则视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成服务,采购单位有权不经催告地全部或部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还应向采购单位偿付项目预算总金额1%的违约金。(3)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7 其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1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管委会大楼13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88-357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 话:024*****388-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开区日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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