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北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南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科技园二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北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南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科技园二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赣州中恒叶山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北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南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科技园二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项目位于黄金大道东侧,宝福路西侧,凤凰路南侧、北侧,华昌路东侧、梨园路南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北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赣经开行审字【2022】389号 | |||||
建筑面积 | ******.7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4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36.45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北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山科技园(南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科技园二期弱电智能化工程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企业劳动聘用合同,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设备安装专业)、质量员(设备安装专业)、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 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或以新办注册证书的时间为准。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设备安装)、质检员(质量员设备安装)、专职安全员、材料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 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批〔 2020〕4号文)。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6、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被投诉应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7、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举报邮箱:gchjsc@163.com;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其它未尽事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内容存在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为准。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99*****710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1月25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1月25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11月25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