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CEITCL-JL-ZCHW-161105-3
1、 本招标项目 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 名称: 德惠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预算金额及数量:
招标内容 | 数量 | 金额 |
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 1 | 14万元 |
电磁式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 1 | 26.5万元 |
医用显示器 | 3兆 2台 | 6.4万元 |
4兆4台 | 16.8万元 | |
合计 | 63.7万元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到货;
交货地点:德惠市人民医院指定安装地点;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叁个月后付合同金额40%,陆个月后再付合同金额50%,剩余合同款10%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付清。(以实际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符合 《 政府采购法 》 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及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具有类似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本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在国内的用户清单和联系方式;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水务集团2楼招标2部;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 、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整;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无犯罪证明(由企业注册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水务集团2楼招标2部)购买。
8、招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9时00分整,接收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 ,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9时00分整,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水务集团2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 德惠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传 真: ****-********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水务集团2楼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姜宇婷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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