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监理2标段、监理3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呼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1标段、监理2标段、监理3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呼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0103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呼兰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3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0.4万亩。

2.2建设地点:呼兰区。

2.3建设工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7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划分3个标段:

1标段:建设地点呼兰区许堡乡蒲井村、小得村、张井村(建设内容包括:旱田土地平整316.41亩;水田格田改造3032.44亩;灌溉渠道衬砌138.108km;排水沟清淤79.991km;涵洞571座;过水路面2座;水闸1座;机耕路(水泥路面)13.593km;生产路(砂石路面)51.171km);许堡乡依兰村(建设内容包括:灌溉渠道衬砌73.545km;排水沟清淤40.05km;涵洞197座;水闸1座;机耕路(水泥路面)8.471km;生产路(砂石路面)31.356km);许堡乡水稻村、畜牧场、许堡村(建设内容包括:水田格田改造4840.04亩;灌溉渠道衬砌57.143km;排水沟清淤16.789km;水稻排水沟衬砌0.742km;涵洞131座;水闸1座;渡槽5座;机耕路(水泥路面)6.302km;生产路(砂石路面)17.503km)。

2标段:建设地点呼兰区许堡乡黄岗村、郎堡村、富裕村(建设内容包括:水田格田改造8357.63亩;灌溉渠道衬砌37.795km;排水沟清淤30.03km;涵洞247座;过水路面11座;水闸1座;机耕路(水泥路面)9.019km;生产路(砂石路面)59.283km);许堡乡杨美村、周化村、朱井村(建设内容包括:旱田土地平整2922.69亩;灌溉渠道衬砌21.932km;排水沟清淤32.674km;涵洞144座;过水路面6座;机耕路(水泥路面)13.977km;生产路(砂石路面)26.424km);方台镇东沈村、高堡村、公家村、黄花村、田家村、永胜村、历井农场、金山种畜场(建设内容包括:格田改造2372.85亩;排水沟清淤31.18km;涵洞144座;过水路面19座;机耕路(水泥路面)31.603km;生产路(砂石路面)55.845km;沟头防护13个;岸坡防护761m);康金街道季德村、双合村、新农村、葛家村、永昌村(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沟清淤4.334km;涵洞54座;过水路面15座;机耕路(水泥路面)16.117km;生产路(砂石路面)29.505km;沟头防护7个;岸坡防护690m);孟家乡双发村、团山村(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710.65亩;矩形槽渠道衬砌12.469km;排水沟清淤10.839km;涵洞105座;过水路面3座;水闸8座;机耕路(水泥路面)4.347km;生产路(砂石路面)11.092km);康金街道、方台镇、孟家乡、许堡乡(建设内容包括:机电井(含井房、水泵及附属配套设备)155眼;水肥一体1488亩(含设备安装);移动泵车28台)。

3标段:建设地点呼兰区康金街道、方台镇、孟家乡、许堡乡(建设内容包括:高压输电线路85.191km;低压输电线路26.808km;配套变压器199台套;T接点附属设备76台套)。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完工的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工程保修期1年)。

2.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20.42.万元;二标段276.6万元;三标段72.6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含乙级)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一、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专业)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0451-********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呼兰区

联系人:张俊宝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C座7层

联 系人:于志欢

联系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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