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委托,采用询比方式,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LZB24-191

1.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1.4报价方式:单价报价

1.5成交数量:1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3:00—5:00时将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及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59*****987@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审核材料,审核合格后可获取采购文件。

3.2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

请竞标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报名供应商登记表》后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竞标供应商的资格以开标后询比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10国道与呼锡路中段

联 系 人:杨惠

电 话:047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聚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106室

联 系 人:董女士

电 话:185*****8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采购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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