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用房装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营业用房装修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营业用房装修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RH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营业用房装修建设项目 已由 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营业用房装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松发改审批【2016】14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营业用房装修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元(其中:装修工程*******元;计算机房及综合布线工程584978元);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松原市班芙小镇二期,南至东镇大路,北至松花江,东至油田住宅小区,西至紫金湾小区;
2.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12 月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4 月 15日,总工期 121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工程量;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工程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3.7 入吉企业在“吉林省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1 月 14 日至 2016年 11月 18 日(周六、周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A座601 室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或五证合一企业可以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公章必须清晰可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前进大街3号晨光花园A座601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松原市分行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139*****5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仁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女士
电 话:189*****139
2016年 11 月 14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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