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托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
物流托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
物流托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简易询价公告
(2024-JJDABM-F4005(2))
一、项目名称:物流托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JDABM-F4005(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品种类 | 数量(辆) | 尺寸(mm) L*W*H | 重量(kg) | 运输要求 | 运输起止点 | 预算(元) | 备注 |
1 | 车辆1 | 1 | 4675*1955*1985 | 2315 | 装卸载需使用爬梯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至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往返运输(约2000km) | 总预算****** | 托运车辆无需单独装载 |
2 | 车辆2 | 1 | 4970*1875*1905 | 2130 | 装卸载需使用爬梯 | |||
3 | 车辆3 | 1 | ******2500*3580 | 车辆底盘较低,装卸载时需使用长爬梯 | ||||
4 | 车辆4 | 2 | 7310*2495*3450 | 6160 | 装卸载需使用爬梯 | |||
5 | 车辆5 | 1 | 4200*2240*2400 | 1850 | 装卸载时需使用叉车 | |||
6 | 车辆6 | 1 | 7990*2496*2958 | 7860 | 装卸载需使用爬梯 | |||
7 | 车辆7 | 1 | ******2438*3950 | 车辆超高,需使用低平板运输车,装卸载需使用爬梯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下列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3年以上且中资股权比例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中国大陆公民;
2.具有物流企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3.具有较好的经营效益,其中民营物流企业应当连续3年以上处于盈利状态、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下;
4.具有国内80%以上或者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内90%以上的运输配送服务覆盖率,自有货运汽车(飞机、船舶)不低于400辆(架、艘)或者一次货运总载重2000吨以上;
5.具备物流运输配送信息数据录入、保存、传输、使用、处置全流程安全管理制度,以及记录监测、追踪追溯、精准定位、动态调控等物流运输配送信息化管控能力;
6.具有完备的物流运输配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并通过国家或者行业相关认证;
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3年无重大失信、违规等不良记录;
8.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风险隔离和档案信息管理制度措施,以及符合国家保护标准的技防措施。
(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同等国家信用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近三个月社保记录(法人投标的不需提供)
6.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7.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承诺书
8.注册资本,经营效益,运输配送服务覆盖率,物流运输配送信息化管控能力,物流运输配送生产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安全保护、风险隔离和档案信息管理制度措施以及符合国家保护标准的技防措施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9.“信用中国”网页(或其他同等国家信用系统)生成的投标人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企业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及指定接收邮箱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申请材料一式1份,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4.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6.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7.为避免因报名材料不合格造成反复提交耽误报名时间,申请人可先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三)结果告知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合格制。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但不做为资格审核合格的最终结果。资格是否符合由评审专家在评标时最终认定。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初步审核结果,并向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六、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申请资料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3.安徽省黄山市。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和15:00-18: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一)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9日 (08:0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三)发售方式:报价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发电子邮箱。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八、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具体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地点: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招标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四)申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需胶装,否则作非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先生、马先生
邮 箱:188*****262@163.com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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