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内容 | 专用资格要求 | 业绩要求 | 报价方式 | 承包方式 | 分值权重构成(技术:价格:商务)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1 | 物资 | 1 | LED显示屏采购 | 块 | 2 | .LED显示屏P2 | / | / | 总价报价 | 总价承包 | 50:40:10 | 15 | 2024年12月31日前送货并负责安装调试正常使用 | 甲方指定 | 是 | 否 |
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4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NSPX2024-WZZB-ZZZ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物资公开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
能培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物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物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联 系 人: 付经理
电 话: 0101-87631288
电子邮件: zzzbiddi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24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
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SPX2024-WZZB-ZZZ0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项目
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并委托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
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
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
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
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
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
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
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
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
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
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
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
→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
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
,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
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
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
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
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
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
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
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
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
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
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
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
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
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
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
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
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
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
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
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
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
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
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
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
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
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
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
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
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
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
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
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书,
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
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
否决。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函内容
提出偏差,则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14)投标人须在技术文件中提供《企业环境行为承诺书》(见附件14)
;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或“处于环保处罚停产状态”的,投
标将被否决;被环境保护部门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或者“环保良好企业”
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15)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
事宜。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9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3日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报名文件(报名函、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都放
在一个文件夹)打成压缩包后以(招标编号+购标单位全称)命名发送至指定报
名邮箱zzzbidding@163.com,相关格式见附件2。工作人员审核后,招标文件将
发送至投标人报名函上所留邮箱。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应答及报价。
4.4请在确定好报名的标包后,一次性发送所报名资料,请勿多次发送。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09: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
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zzzbidd
ing@163.com。
5.2投标文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投标
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保证
金(可编辑版及PDF版),投标人还须加密压缩后于应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
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zzzbidding@163.com,投标截止后5分钟内(北京时间20
24年12月17日9:00时至9:05时)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zzzbidding@163.co
m发送解压密码。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电子投标文件发送(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
箱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未按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或开标前提前发送解密密码的,造
成的潜在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需修改已经发送的投标文件的,应以传真或电子
邮件形式书面告知代理机构删除原先发送的文件再发送新的文件,应答人未通
知代理机构,多次发送投标文件的,代理机构将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
后发送的投标文件作为最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书面告知电话及传真详见招标
文件。
5.4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会议直播方式进行,不再邀请投标人代表现
场参加开标。
会议媒介:腾讯会议
会议室号:523-943-13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安乐林路15号
邮编:100075
联系人电话:010-87631288
电子邮件:zzzbidding@163.com
8.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
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
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
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
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
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
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
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
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
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需求一览表
分标
编号
分标
名称
包
号
包名称
单
位
数
量
采购内容
专用资格要求
业绩要求
报价
方式
承包
方式
分值权重
构成(技术
:价格:
商务)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
点
是否接
受代理
商投标
是否
接受
联合
体
1
物资
1
LED显示屏采
购
块 2
LED显示屏P2.
/
/
总价
报价
总价
承包
50:40:10
15
2024年
12月31
日前送
货并负
责安装
调试正
常使用
甲方指
定
是
否
招标公告附件2-报名函
致: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函
我公司已获悉公开招标项目,并详细阅读招标公告,满足招标公
告相关资质及业绩要求,现申请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招标编号
分标
编号
包号
包名称
应答人名称:(填写后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手机):
邮箱: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