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病房改造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南岸区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南岸发改[2023]3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建设管理代建机构为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34号,为在不改变原医院建筑功能的基础上对现状门诊住院综合楼及附属楼进行室内科室调整和改扩建,工程改扩建总建筑面积*****㎡,其中,改造面积*****㎡、扩建面积1450㎡,改造完成后共设置床位410床,其中:改造床位300张、扩建床位110张。主要改造内容包含病房2-3人间改造、卫生间改造、供电供水系统改造、消防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结构加固、新增配套设备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9521.7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25.77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以及在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的,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病房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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